女店主奔波千里到河南追踪“白嫖党”男子承认错误承诺赔偿3500元|卖家|网店|苏杰

本站公告 2024-06-01 03:53:02 浏览

原标题:女店主奔波千里到河南追踪“白嫖党” 男子承认错误承诺赔偿3500元

女店主奔波千里到河南追踪白嫖党男子承认错

图为女店主售卖的袜子

两盒袜子只退回两双 网店女店主遇到“白嫖党”

根据收货地址判断,两名买家所留的村子位置比较接近,使用了两个姓名、两个电话。于是,“米粒妈妈”先尝试联系对方查问原因,没想到电话另一端的人完全否认是买家,并称自己和家人都没有买过该店的袜子,另一个号码则一直无人接听。

5月20日,一家人踏上了特殊的维权之路,目的地在河南开封通许县。

接到报警后民警进村调查 “嫌疑人”承认自己行为不当

“米粒妈妈”首先到通许县的一个派出所报警,希望民警帮助调查此事。“在网络上需要使用实名制认定的号码预约快递员,才能完成退货的第一步,民警从这个号码入手,很快就能查到退货人。”“米粒妈妈”说,民警经过调查,发现退货人的家庭地址其实是在另外一个村子。

和警方一起来到村里之后,村委会主任张强(化名)帮助找到了这名“嫌疑人”——29岁的男子苏杰(化名)。在民警和村委会主任的询问之下,苏杰最终承认自己就是买家,并愿意退还不劳而获得到的袜子。

“米粒妈妈”认为,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及科技的发展,消费者的选择面越来越宽,也越来越便利,为方便退货和更好地提供服务,不少网店对自家的商品购买了运费险,消费者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,而一些不劳而获的人则想方设法钻空子白嫖。“买家退货时,只要一上传快递单号就能收到我们的极速退款,这在网店平台上是一个漏洞。”

对于快递收货单上所留号码,苏杰称均为以前曾经办理过但已经不再使用的号码,接到店主电话的或许另有其人。

女店主拿出7000余元买东西送给村民

买家愿意赔偿3500元 卖家拿出7000余元买东西送给村民

“苏杰已经通过微信让我代转了1000元给米粒妈妈,其他的2500元也会尽快让我代转。”张强介绍,苏杰平时比较老实,此前没有听说过有违法行为,可能在外地打工期间学到了这种占小便宜的“方法”,一时糊涂实施了不光彩行为。“米粒妈妈在第二天(5月25日)买了不少米面粮油和牛奶之类的物品,到村里发放给家里条件不好的老人和留守儿童。”

“米粒妈妈”的这次维权经历通过自媒体平台传播后,在网络上引发讨论,不少网店店主对她的做法点赞,说米粒妈妈做了很多商家不敢做的事情:“白嫖党所留信息是假的,店主只能上门去找,一路上的花费不止那一点。这些费用不应该是白嫖党来承担吗?”

也有人认为有些小题大做,说“米粒妈妈”太强势,为了12双袜子开车千里维权: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感觉有点过了,为了十几双袜子不至于吧……”

米粒妈妈称,希望通过自己这次冲动“追袜子”的经历告诉其他网店商家,不要纵容白嫖党,如果较真的商家多了,白嫖党自然就少了。

因维权所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 店家可依法索赔

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王洁律师认为,“零元购”从民法角度看,属于合同履行的问题。在网店中购买商品,买家与卖家构成买卖合同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,买卖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义务,即买家付全款,卖家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。

当买家退货时,合同进入解除阶段,买卖双方均有义务恢复原状,即卖家退全款,买家将货物退还卖家。

当买家退货时,买卖双方均有义务恢复原状,即卖家退全款,买家将货物退还卖家,图为退货界面截图

卖家履行退款义务后,买家并未全面履行退货义务,故“卖家的维权行为”属于要求买家履行合同解除后义务的请求,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八章违约责任相应规定,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,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。”所以买家赔偿的3500元,应为对商家造成的损失,即维权所产生的交通费、误工费等。对于损失赔偿额度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,双方可以协商,也可以提交法院诉讼解决。

如果“零元购”的买家从购买时就以“白嫖”商品为目的,其行为已经符合刑法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罪起刑金额为3000元,白嫖袜子尚未达到起刑金额,虽然符合构成要件,但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理。如果有多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,虽然单个金额达不到起刑标准,通过累加计算诈骗金额,可在达到起刑点后定罪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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